成都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的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所享受的待遇,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在成都,要领取工伤保险医疗待遇,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通过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医疗待遇了。一般需要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医疗待遇。 整个领取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职工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工伤保险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