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时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孩子共同抚养且需要法院判定抚养权时,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在判定共同抚养情况下的抚养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是孩子的年龄。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但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判给父亲。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着重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这在抚养权判定中会是一个优势。抚养能力则包括教育孩子的能力、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如果一方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也会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对于抚养权的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双方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因素。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对此加以考量。总之,法院的判决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