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时6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夫妻离异时,确定6周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许多父母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孩子共同生活,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6周岁的孩子,就属于已满两周岁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院在判决时,会着重考虑“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这其中包括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体现在经济收入上,如果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保障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这在争取抚养权时是一个有利因素。例如,一方有固定的工作,月收入较高,而另一方收入不稳定甚至没有工作,那么收入稳定的一方在抚养能力上更具优势。 抚养条件还包括生活环境。比如一方有自己的住房,居住环境安全、舒适,周边有优质的学校、医院等资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居住环境较差,或者经常需要搬家,不稳定的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么前者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受法院青睐。 此外,父母双方的品德、行为习惯等也会纳入考量。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有暴力倾向,这些行为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样的一方。 同时,法院也会关注孩子之前的生活状态。如果孩子一直由一方照顾,与该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那么在判决时也会适当考虑维持孩子原有的生活状态。 总的来说,对于6周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没有绝对的标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