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精神病,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会给谁?
我和男方准备离婚,可男方有精神病。现在我俩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我心里没底,不知道法律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谁。我想了解下,在男方有精神病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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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当男方有精神病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权的基本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男方有精神病的情况,法院会着重考虑孩子的利益。因为精神病可能会影响男方照顾孩子的能力,包括生活照料、心理关怀、教育引导等方面。如果男方的病情严重,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从保护孩子权益出发,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如果女方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和教育等,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也会综合考量,不一定就把抚养权判给女方。 此外,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愿。孩子表达出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这在判决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总之,法院会全面衡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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