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用问题怎么解决?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僵持不下。我们都不太清楚抚养费该给多少、给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想问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具体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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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用问题的解决,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关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的费用。它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经济支持。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给付,一般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另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完孩子到成年的抚养费。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是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而且,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实际需要的变化,抚养费也可以进行调整。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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