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另一方每月应支付多少小孩抚养费?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我想知道对方每个月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有一个固定数额,还是会根据什么情况来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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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是一个重要问题。抚养费,通俗来讲,就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日常生活、学习、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抚养费数额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是父母的收入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比如,一方月收入是10000元,按照20%-30%的比例,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就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其次是孩子的实际需要。这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例如,孩子如果有特殊的疾病需要长期治疗,那么抚养费就可能需要相应增加。另外,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较高,抚养费的数额可能相对也会高一些;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抚养费数额则可能会低一些。 如果双方对抚养费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最终由法院判决时,法院会综合以上各种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而且,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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