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只给到十八岁吗?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他说抚养费只给到孩子十八岁。我有点担心,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这样只给到十八岁是不是可以呢?想了解下这方面 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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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只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岁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明确指出,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这里所说的十八岁,意味着子女在这个年龄通常已经成年,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对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的抚养义务一般也就终止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是考虑到这些子女在客观上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条件,需要父母继续给予经济支持。
所以,一般情形下抚养费给到十八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父母还是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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