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财产继承,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涉及财产继承问题。我想知道,在我们离婚的情况下,我们的子女对于双方各自的财产还有没有继承权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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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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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享有财产继承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获得相应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夫妻离婚,只是解除了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子女始终是父母的子女。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享有对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当父母一方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对财产进行特别安排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 不过,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排除了该子女的继承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而是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但即便如此,这也不能否定子女原本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只是因为遗嘱的存在改变了财产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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