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关于狭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纠纷时,听说了狭义抗辩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在我国法律里,关于狭义抗辩权具体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在实际的纠纷解决中是怎么应用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法律内容。
展开 view-more
  • #狭义抗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狭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权利,在民事交往中具有平衡当事人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 在我国,狭义抗辩权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重要的一种狭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简单来说,就是在双方都有义务同时履行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货物的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甲没有支付货款,那么乙就可以拒绝交付货物。 先履行抗辩权也是狭义抗辩权的一种。《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甲和乙约定,甲先交付货物,乙再支付货款。如果甲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那么乙就可以拒绝支付货款。 此外,不安抗辩权同样属于狭义抗辩权范畴。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甲先发货乙后付款。在甲发货前,发现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支付货款,那么甲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发货。 这些狭义抗辩权的规定,旨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公平履行。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抗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同时,法律也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抗辩权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确切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