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对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在我国,违约金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违约金就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常见承担方式。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意味着当事人有一定的意思自治空间,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等因素来协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 然而,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可以随意约定而不受限制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则,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为参照。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未按时交付货物,给买方造成了生产停滞的损失,这就是直接损失;而因为生产停滞导致买方错过销售旺季,少获得的利润就是可得利益损失。 此外,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违约金的适用上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在借款合同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我国法律对于违约金的规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通过一定的限制来确保违约金的公平合理,以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当发生违约金相关纠纷时,当事人应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