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我之前把名下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贷款,现在有点担心出现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形下银行会实现抵押权呢?要是真到了那一步,抵押物的清偿顺序又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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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实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和抵押物清偿顺序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抵押权。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简单来说,要是到了还钱的日子,债务人没还钱,或者抵押人出现破产等情况,又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出现了,债权人就可以采取行动实现抵押权。 对于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也有明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举个例子,如果甲把一套房子先后抵押给了乙和丙,并且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就按照登记时间来决定谁先受偿。要是只有乙登记了,丙没登记,那就是乙先受偿。要是乙和丙都没登记,那就按照他们的债权比例来分配抵押物拍卖、变卖的价款。 此外,如果在实现抵押权的过程中,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实现抵押权的方式等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而且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以保证公平合理。总之,抵押权的实现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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