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会产生废标,又该如何防范废标?


在招投标活动中,废标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下将详细介绍哪些情形下会产生废标以及如何防范废标。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导致废标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是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这意味着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太少,就可能导致废标。例如,一个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特定的专业资质,结果只有两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废标。 二是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比如,在投标过程中,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相互勾结,进行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采购的公正性,就会导致废标。 三是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预算是预先设定好的,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出了这个预算,采购人无法承担费用,那么该项目就会废标。 四是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比如,由于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原本的采购任务不再需要执行,那么招标活动自然就会废标。 接下来,我们谈谈如何防范废标。对于采购人来说,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确保文件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歧义或漏洞。同时,要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既不能过于苛刻导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过少,也不能过于宽松影响采购质量。 对于供应商而言,在参与投标前,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能够满足各项要求。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要认真核对各项内容,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另外,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避免因逾期或方式不当而导致废标。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废标的发生,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