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好像有解除我劳动合同的意向。我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给我经济补偿的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主动与员工商量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生病,在医疗期结束后,身体状况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也无法胜任,此时单位解除合同就要给予补偿。这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再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一直达不到岗位要求,单位对其进行了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单位解除合同时要给予经济补偿,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