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去申请工伤认定,但不知道符不符合受理条件。我是在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不小心弄伤了自己,这种情况能被受理吗?想了解下工伤认定受理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展开


工伤认定受理条件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申请主体要适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要有明确的申请期限。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如果超期未申请,工伤职工等主体可以在1年内申请。超出这个时间范围申请的,可能不被受理。 再者,要属于受理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最后,要有明确的事故伤害事实,并且要与工作相关。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况,都符合工伤认定中与工作相关的条件。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工伤认定申请才会被受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