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哪些可退房的情形?

我买了套商品房,签了合同后发现有些情况不太对劲。我想知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到底有哪些情形是可以退房的呢?我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也不想一直被不合适的房子拖着,希望了解清楚合法退房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商品房交易中,退房是一个较为复杂且涉及众多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退房的情形。


首先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这里的“合理期限”是法律给予开发商的一个缓冲时间,目的是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一般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和购房者认可的。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是房屋质量不合格。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的主要结构部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房屋的安全使用。此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还有就是开发商证件不全。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那么该销售行为是违法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进行预售,购房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房。


最后是面积误差过大。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总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肇事后离开现场后报警并又回来算不算逃逸?

我朋友前几天开车不小心蹭到别人车了,当时有点慌就先离开了现场,后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报了警还回到现场。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醉驾如何争取不被拘留不被起诉?

我朋友前段时间醉驾被查了,他现在特别担心会被拘留和起诉,心里压力很大。他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可行的办法能争取到不被拘留和不被起诉的结果,比如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做哪些事情。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作品完成后,其著作权受保护多久?

我自己写了一些作品,对著作权这块不太懂,想知道完成作品后,我享有的著作权能在多长时间内受到法律保护呀?是一直都受保护,还是有个期限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时间规定。

有谅解书检察院就会取保候审吗

我家里人涉及了一个案子,现在已经到检察院阶段了,我们好不容易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是就会同意取保候审啊?我想了解有了谅解书后,检察院同意取保的可能性有多大。

肇事逃逸后双方和解怎么处罚,会扣多少分?

我之前开车时不小心发生了碰撞,当时害怕就逃逸了,后来和对方和解了。现在我特别担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也不知道驾驶证会扣多少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我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超过三年了。最近了解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医院,想弄清楚超过三年起诉是否可行。

被单位开除了还能领养老金吗?

我之前一直在单位上班,结果最近被单位开除了。我已经交了好些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就很担心之后能不能领养老金,不知道被单位开除会不会有影响,所以想问问被单位开除了到底还能不能领养老金呢?

法定刑是什么意思,能举例说明吗?

我在看一些法律新闻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法定刑’这个词,但一直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能不能结合实际例子,给我讲讲法定刑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在法律里有啥作用。

军人的妻子需要缴纳社保吗?

我老公是军人,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缴纳社保。缴纳社保能保障以后的生活,可要是不用缴,我也不想浪费钱。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军人的妻子到底要不要缴纳社保呢?

平销返利增值税处理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在做企业财务工作,涉及到平销返利的业务。不太清楚现在平销返利在增值税处理上有啥新规定,担心处理不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想知道最新的政策是怎么规定平销返利的增值税处理的。

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和公积金账号?

我一直不太清楚自己的社保和公积金账号,现在我想了解下,该通过哪些途径去查询呢?比如是在网上查,还是去相关部门查,具体该怎么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分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现在想和父母分开户口,自己单独立户,但不知道分户需要什么条件。我家是农村的,我已经结婚了,有自己的房子。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分户,分户还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

对可能发生的事能否定罪?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说我可能会做某件违法的事,就想给我定罪。可这事儿还没发生呢,只是有可能。我就想知道,法律上能不能仅凭可能发生的事就给人定罪呀?我很担心自己会被冤枉。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遭遇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我想了解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有哪些项目可以索赔,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让我心里有个底。

医疗事故怎么打官司?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也产生了额外的医疗费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是先找医院协商还是直接起诉?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没有工作想把社保怎么转移?

我现在处于没有工作的状态,之前在外地工作缴纳了社保,现在想把社保转回老家,但是不清楚具体的转移流程和要求。想问问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该怎么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以租金作为计税依据征收房产税的情况有哪些?

我有套房子出租出去了,听说租金要作为计税依据来征收房产税,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况会这样。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只要有租金收入就一定会按租金计税征收房产税呢,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

我跟别人签了个买卖合同,当时没在意交付地点的事儿,现在要交付货物了,双方却在交付地点上有了分歧。我想知道在这种合同里没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确定交付地点的呢?

诽谤罪主观要件是否包括间接故意?

我想了解下诽谤罪的主观要件。我被人恶意造谣诽谤了,那个人好像也不是直接就想着要诋毁我,感觉有点间接故意的意思。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诽谤罪的主观要件里包不包含间接故意这种情况呢?

怎样判断故意伤害?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伤了,但我不是故意要弄伤他的。现在对方说是我故意伤害他,要我负责。我就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断故意伤害的呢?我这种情况算故意伤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