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会怎么判?
我涉及一个案子,对方说我犯罪了,但他们拿不出能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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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审判中,没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疑罪从无”通俗来讲,就是当不能确定一个人犯罪时,就应当认定他无罪。这是现代法治国家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到了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如果合议庭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也就是说,当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犯罪事实时,法院会遵循法律规定,判定被告人无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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