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下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情形是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呢?要是真的在这些情形里,我心里也能踏实点。
展开 view-more
  • #合同履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哪些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概念。不完全履行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当事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是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 首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罢工等社会异常事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当事人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家水果供应商和超市签订了供应水果的合同,但由于遭遇洪水,果园被淹,水果大量减产,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供应水果,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部分免除自己的责任,不完全履行合同。 其次是情势变更。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远远超出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预期,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施工方将遭受巨大损失,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变更合同内容,不完全按照原合同履行。 再者是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的,债务人可以不完全履行合同。例如,债权人变更了收货地址却没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导致债务人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这也体现了债权人有过错时,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合理性。 另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新的约定也可以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对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内容等进行变更,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按照新的约定不完全履行原合同。比如,双方原本约定分三批交付货物,但后来协商一致改为分两批交付,这就是通过新的约定允许不完全履行原合同。 总之,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债权人过错以及双方达成新约定等情形下,是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但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情形下,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