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清算组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的过程中,专门负责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等清算事务的组织。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清算职责,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收受贿赂,把本应属于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这种故意的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受损,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比如,清算组明明知道有债权人,却没有书面通知对方公司正在进行清算,使得债权人没能及时申报债权从而遭受损失,那么清算组成员就要对该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该规定第十五条指出,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清算方案必须经过合法的确认程序才能执行,如果不按此规定执行并造成损失,清算组成员要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