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首先,我们来明确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通俗来讲,就是本来应该由去世子女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他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来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情形: 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比如,在一个家庭中,爷爷还在世,但爸爸先去世了,之后爷爷去世,此时可能会发生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子女的定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晚辈直系血亲就有代位继承的可能。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例如,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四,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就不能代位继承。例如,被代位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丧失继承权,此时其子女就不能代位继承。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如果遗嘱中明确了遗产的分配方式,就不适用代位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 总之,代位继承是为了保障家族财产在一定范围内合理传承而设立的制度,当满足上述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