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五种?


婚内协议无效主要有以下五种常见情形: 第一种,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欺诈就是故意欺骗对方,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签协议;胁迫是通过威胁等手段,让对方在恐惧状态下签协议。当用这些手段还损害了国家利益时,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也表明,这种违背真实意愿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第二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也就是夫妻双方一起商量好,故意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签的婚内协议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法律要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第三种,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意思是协议表面上看好像符合法律规定,形式是合法的,但实际上背后藏着非法的想法或目的。比如通过看似正常的婚内财产协议,实则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第四种,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着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如果婚内协议的内容损害到了公共利益,比如协议约定进行一些破坏环境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那么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要求民事行为不能对公共利益造成伤害。 第五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有一些强制性的要求,协议内容要是违反了这些要求,协议就无效。比如协议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关于婚姻财产分配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谋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共秩序,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 。 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