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以绩效考核方式降薪是否合法?
我现在怀孕了,公司最近进行绩效考核,然后以我考核不达标为由给我降薪。我感觉公司就是故意为难我,我想知道在我孕期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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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在女职工孕期,公司以绩效考核方式降薪这种行为大多是不合法的。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处于孕期这个特殊时期,就采取降低工资等不合理的措施。 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进一步保障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绩效考核,它应该是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如果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对孕期女职工降薪,那么公司需要证明该绩效考核制度是合法合理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考核过程是客观公正的。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公司以绩效考核之名行降薪之实,尤其是针对孕期女职工,这种所谓的绩效考核往往存在不合理性。 如果女职工遇到孕期公司以绩效考核方式降薪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工资待遇。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女职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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