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了份遗嘱,最近家里人因为这份遗嘱闹得不可开交。我不太确定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想了解下法律上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好判断一下老人这份遗嘱的效力情况。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无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然而,并非所有遗嘱都是有效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遗嘱无效的情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他们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遗嘱,并非其内心真实意愿,这种遗嘱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继承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该遗嘱就是无效的。 再者,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以维护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另外,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遗嘱部分内容被他人擅自修改,那么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应当认定为无效,但不影响未篡改部分的效力。 最后,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这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例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未为年幼的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保留必要份额,那么涉及这部分的处分可能被认定无效。 总之,遗嘱的有效性关系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能否实现以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订立遗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