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下面我们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来介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也就是只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持刀伤人致人轻微伤一般会判多久?
离婚后是否可以同时起诉?
在无营业执照的企业打工,因自己身体不好死亡该如何赔偿?
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吗?
复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效力?
刑事案件中律师都有哪些职责?
老百姓遇到土地纠纷该怎么办?
离婚起诉应该去哪里起诉?
母亲户口和孩子户口不在一起,对孩子上学有影响吗?
乡村危房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初次违章停车是否可以申诉?
社保卡要怎么存钱进去?
公房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路边堆放物造成车祸的责任如何认定?
银川骨折工伤如何赔偿?
人死后土地纠纷该如何处理?
泉州醉驾会被拘役多久?
如何计算“分居”2年的时间?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包含哪些?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