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协议离婚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探讨民法典中协议离婚的诉讼时效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时效的概念。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时效呢,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协议离婚的场景中,这个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等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某些财产没有进行分割,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半年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存款,那么从发现这笔存款被转移之日起,三年内他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笔存款。要是超过了三年才发现,虽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么起诉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在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有相关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