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养老有哪些规定?
我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养老方面的内容。我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我和兄弟姐妹在养老问题上有些分歧,不知道民法典里是怎么说的,想了解下法律上的规定,好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养老问题。
展开


民法典中有许多涉及养老的规定。首先是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这其实就是给老年人提前吃了颗‘定心丸’,让他们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好将来在自己不能完全自理时照顾自己的人。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条款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也就是说,如果子女不照顾老人,不给老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老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履行赡养责任的。 再者,在遗产继承方面,民法典也与养老相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一规定鼓励子女积极赡养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从侧面保障了那些用心照顾老人的子女的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子女更好地履行养老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