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辱骂他人会有怎样的治安处罚?

我和邻居发生了争执,他情绪激动之下对我进行了辱骂。我想了解在民法典里,像他这样辱骂他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治安处罚,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想知道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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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辱骂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前,我们要先明确民法典主要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更侧重于民事权益的保护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而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辱骂他人这种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是对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公民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尊严则是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当一个人对他人进行辱骂时,就破坏了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所应有的良好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指的是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辱骂。如果辱骂行为达到“情节较重”,通常会考虑辱骂的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在公共场合使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辱骂他人,引起众人围观,对他人的精神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因为辱骂行为导致被辱骂者精神受到刺激,出现抑郁等精神方面的问题等,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如果遭遇他人辱骂,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受害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辱骂者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该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意味着受害人在维护自己权益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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