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欠款起诉费用是多少?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我不太清楚起诉费用这方面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起诉要交多少钱,费用是怎么算的,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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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欠款起诉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其收费依据主要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根据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您起诉的欠款金额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万元,这部分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 + 1000 = 1050元。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会产生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过这些费用不是每个案件都会产生,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看。并且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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