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多少费用?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但我不知道起诉要花多少钱,担心费用太高不划算。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去法院起诉的话,具体需要多少费用呢?这些费用都包含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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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他人欠钱不还,通过起诉途径来追讨欠款时,所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收费标准和案件的类型、涉及金额有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比如,你起诉的金额是5万元,那么1万元需交50元,剩下的4万元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要交的案件受理费就是1000 + 50 = 105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要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如果需要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也需要由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交纳。不过这些费用不是一定会产生,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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