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委托亲属开庭需要带什么?


在民事起诉中,如果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开庭,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授权委托书。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您授予亲属代理您进行诉讼活动的书面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所以,您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写清楚您委托亲属处理的具体事项和权限范围,并且要亲自签名或盖章。 其次是亲属关系证明。为了证明您和受委托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常见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本,户口本能够直观地显示您和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没有户口本,也可以由公安部门、居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而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就是为了证实这种关系的存在。 另外,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提供身份证即可。身份证是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院需要核实其身份信息,以确保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除了上述主要材料外,还需要带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是支持您诉讼请求的关键,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准备好。例如,如果是合同纠纷案件,要带上合同原件、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等;如果是侵权纠纷案件,要带上能够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在开庭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要求,合理出示和说明这些证据。 总之,在委托亲属开庭前,一定要仔细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如果对某些材料的准备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受理案件的法院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