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年开错的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我去年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开错了一张发票,当时没在意,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张开错的发票,是直接作废重开,还是有其他更复杂的流程?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啊?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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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去年开错的发票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一下发票红冲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对已经开具出去的发票,由于错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取消这张发票的效力,就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来的正数发票。这就好比你写了一个错误的账目,然后用红字再写一笔把它抵消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果是去年开错的发票,要是还未交付给购买方,并且购买方也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情况,销售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要是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的发票,或者已经用于申报抵扣了,那么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对于普通发票,如果去年开错了,一般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在操作过程中要留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果不确定具体的操作流程,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他们会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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