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羁押时民事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我现 在处于刑事羁押状态,有个民事纠纷还没解决。我担心这会影响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不太清楚在这种被刑事羁押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算的,会不会因为我被关着就对我不利,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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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对方要是提出时效抗辩,你可能就没法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你该得的东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被刑事羁押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刑事羁押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不过,如果因为被刑事羁押,导致你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止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也就 是说,若你被刑事羁押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且该羁押使得你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止,等你恢复自由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接着计算六个月的时效期间。如果羁押没有发生在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或者虽然在最后六个月内但不影响你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就正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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