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取保候审是否能获得国家赔偿,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存疑不起诉和取保候审这两个概念。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简单来说,就是现有证据没办法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被拘留和被逮捕的情况,如果后续出现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然而,对于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将其纳入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范围。因为取保候审本身并没有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完全的限制,只是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活动范围,但并没有像拘留、逮捕那样完全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所以,一般情况下,存疑不起诉后仅因取保候审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 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存在其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超期羁押等,符合国家赔偿的其他法定条件时,当事人是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总之,存疑不起诉取保候审通常不能获得国家赔偿,但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其他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