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指的是当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简单来说,就是犯错方需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弥补受害方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停止侵害,就是让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停下来。比如,有人在网上持续发布诋毁你的言论,你可以要求其停止这种侵害行为。 排除妨碍,是指排除对他人行使权利的阻碍。比如邻居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影响你通行,你可以要求其排除这个妨碍。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隐患。例如,某建筑物的墙体出现裂缝,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此时就需要消除这个危险。 返还财产,是把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给原来的主人。比如捡到别人的东西不还,在法律上就需要返还。 恢复原状,是将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比如把别人的门弄坏了,就需要把门修好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通常适用于商品质量问题。如果购买的商品有瑕疵,商家就需要进行修理、重新制作或者更换新的商品。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自己的义务。比如签订了买卖合同,卖方不交货,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货。 赔偿损失,是指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比如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损坏,就需要赔偿对方修车的费用等损失。 支付违约金,是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情况下,违约方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适用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等情况。比如有人散布谣言损害了你的名誉,就需要采取措施消除这些不良影响,恢复你的名誉。 赔礼道歉,就是犯错方向受害方承认错误、表示歉意。这些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具体要根据实际的纠纷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