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抗诉时检察院会不会不给通知书?

我申请了民事抗诉,但是一直没收到检察院的通知书。我不太清楚在民事抗诉的流程里,检察院是不是有可能不发通知书给当事人呢?我很担心自己的申请没被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民事抗诉
  • #检察院通知
  • #民事诉讼
  • #法律规定
  • #受理通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抗诉程序中,检察院一般是会给通知书的。民事抗诉,简单来说,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后,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这里的申请人也就是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的当事人。这就意味着,当检察院受理了你的民事抗诉申请后,是有义务给你发送受理通知书的,让你知晓申请已被受理。 另外,在审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审查终结决定书》,需要通知当事人的,发送当事人。也就是说,不管最终审查的结果如何,检察院都应该制作相应的文书并通知当事人。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检察院通常不会不给通知书。如果没有收到通知书,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检察院询问具体情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