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抗诉送达有什么规定?
我涉及一个刑事诉讼案件,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我想知道抗诉书等相关文书送达 有啥规定,比如送达时间、送达对象、送达方式这些,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流程,就怕影响自己的权益,所以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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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抗诉送达规定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诉讼程序合法公正进行的重要内容。
首先,从送达对象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抗诉书应当送达原审人民法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于原审人民法院,送达抗诉书是启动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环节。法院需要依据抗诉书的内容安排后续的审判工作。而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抗诉书能让他们知晓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和诉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准备辩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抗诉书,则可以了解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的进一步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送达时间方面,抗诉书的送达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的期间。在第二审程序中,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后一个月以内立案。
关于送达方式,常见的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方式,送达人员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 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委托送达是指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部门将文书寄给受送达人。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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