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会问什么,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民事案件里,当涉及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等问题时,常常需要进行民事司法鉴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时会问什么以及鉴定流程。 首先,我们来看看司法鉴定中会问的问题。鉴定人员的询问是为了全面了解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会从个人基本情况问起,比如姓名、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这些信息有助于鉴定人员初步了解被鉴定人的背景。之后,会询问被鉴定人的生活情况,包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像是否能自己穿衣、吃饭、洗漱,以及平时的社交活动情况,是否能与他人正常交流、建立关系。还会涉及到被鉴定人的病史,比如何时开始出现精神方面的异常,之前是否接受过治疗,治疗的方式和效果如何等。在涉及民事事务相关的问题上,会询问被鉴定人对相关事务的理解程度,例如在财产处置方面,是否知道自己财产的数量、价值,是否明白财产交易的意义和后果。对于一些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会询问被鉴定人是否理解合同的条款、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等。 接下来是鉴定流程。第一步是委托。通常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等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案件相关的材料等。第二步是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与委托方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第三步是鉴定的实施。鉴定人员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鉴定,除了前面提到的询问被鉴定人,还可能会进行精神检查,运用专业的心理学测试方法,评估被鉴定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的精神状态。也可能会向被鉴定人的家属、邻居、同事等了解情况,收集更多关于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信息。第四步是出具鉴定意见。鉴定人员根据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和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然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会明确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结论。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整个鉴定过程都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