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需要签合同吗
我和别人一起合作搞研发,现在快要出成果了,对于发明专利权归属这块有点拿不准。不知道需不需要签合同来明确一下。就想弄清楚签合同是不是必要的,不签的话会有什么后果,签合同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
展开


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是需要签署合同进行约定的。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最好签合同。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问题和个人独立专利权有本质区别,为了避免之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通过合同把专利权归属问题明确规定下来是很有必要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专利法》第八条表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这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合同对归属有约定,那就按照合同来;要是没有签合同约定,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后属于合作人共有。 在共有专利权的情况下,如果合作人可以协商一致,那就按协商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要是协商不一致,任何一个专利权人都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普通使用,不能是排他性许可或独占性许可,并且许可后获得的报酬要在各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分配。除了上述这些情况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举个例子,如果甲和乙合作研发一项发明,没签合同约定归属,后来共同申请获得了专利权。这时甲想把专利独占许可给丙公司,这是不行的,因为没有合同特别约定且没取得乙的同意,甲只能进行普通许可,而且许可费用要和乙合理分配。 所以,为了保障合作各方的权益,明确权利义务,在合作研发时最好签署一份关于发明专利权归属的合同。 相关概念: 专利权主体:就是专利权人,指享有专利法规定权利并承担对应义务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能成为专利权主体。 合作发明: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 委托发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