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又分居了是否会构成重婚罪?

我之前和一个人同居过,后来我们分居了。现在有人说我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我特别担心。我想知道,就我这种同居又分居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会不会构成重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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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婚罪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进行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同居又分居了是否会构成重婚罪”这个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在同居时,双方都没有配偶,只是单纯的同居关系,之后分居了,这种情况显然不会构成重婚罪。因为重婚罪的前提是存在有配偶的一方。 要是同居时,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配偶,并且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即便后来分居了,也可能构成重婚罪。因为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同居期间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不是之后是否分居。例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同居又分居了就会或者不会构成重婚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是否存在有配偶以及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要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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