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关系有孩子,分开后再结婚算重婚吗?

我和对象同居有了孩子,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现在想和别人结婚,但是心里有点担心会不会被认定为重婚。我不太清楚这种有同居且生育孩子经历的情况下,再结婚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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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婚,需要明确重婚的相关法律概念。 重婚,简单来说,就是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重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比如,一个人已经和某一位配偶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领取了结婚证,在这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另外一名异性重新进行了婚姻登记手续,这种行为就属于法律上的重婚。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该条款对重婚罪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例如,当事人在与前任配偶实施合法结婚登记后,仍然与其继续生活并且维系一个类似于家庭的状态,对外也以夫妻相称,这种行为极易被认定为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此外,即便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并无任何正式的伴侣关系,但明知对方已婚,仍然与之进行婚姻登记,甚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会被视为重婚罪行。 而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即便有孩子,只要不存在上述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重婚情形,分开后再结婚通常不构成重婚。比如,只是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了孩子,之后双方分开,其中一方再与他人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重婚。因为单纯的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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