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打算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听说需要签订预售合同,但我不太清楚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我想了解一下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里面一般会有什么条款,以保障我的权益,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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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它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说都至关重要,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该具备以下一些关键内容。


首先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这包括出卖人(开发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及买受人(购房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确保了合同主体的明确性,以便在后续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进行沟通和联系。


其次是项目建设依据。合同中会明确记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等。这些证书和号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和预售房屋的依据,购房者可以通过查询这些信息来确认项目的合法性。


再者是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幢号、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详细信息。这些数据直接关系到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和价值,购房者需要仔细核对,确保与自己的预期相符。


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合同中会约定房屋的单价和总价,以及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等。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


交付期限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发商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中还会约定房屋交付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测绘报告等。


此外,合同还会涉及到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可以促使双方遵守合同约定,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最后,合同中可能还会有关于产权登记、保修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条款。这些条款也都与购房者的权益密切相关,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


以下为一个简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示例: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卖人:[开发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买受人:[购房者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块位置]编号为[地块编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相关号码]。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具体面积],规划用途为[用途],土地使用年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为[许可证号]。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批准机关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许可证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号]【座】[房号]。该商品房的用途为[用途],属[建筑结构]结构,层高为[层高],建筑层数地上[层数]层,地下[层数]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X]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种])每平方米[单价]元,总金额([币种])[总价]元整。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种])每平方米[单价]元,总金额([币种])[总价]元整。

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总价]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X]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具体约定内容1];

(2)[具体约定内容2];

(3)[具体约定内容3];

(4)[具体约定内容4]。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X]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具体日期]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X]%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种])[优惠后总价]元整。

2. 分期付款

(1)买受人于[具体日期1]前支付总房价款的[X]%,计([币种])[金额1]元;

(2)买受人于[具体日期2]前支付总房价款的[X]%,计([币种])[金额2]元;

(3)买受人于[具体日期3]前支付总房价款的[X]%,计([币种])[金额3]元。

3. 其他方式

[具体方式说明]。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X]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X]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X]%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具体日期]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X]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X]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其他特殊原因说明]。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X]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X]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X]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X]%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X](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X]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其他影响事项说明]。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X]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X]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具体处理方式说明]。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X]种方式处理:

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其他处理方式说明]。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基础设施1]于[具体日期1]达到[使用条件说明1];

2. [基础设施2]于[具体日期2]达到[使用条件说明2];

3. [其他基础设施及条件说明]。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处理方式1说明];

2. [处理方式2说明]。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X]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X]%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X]%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其他处理方式说明]。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属说明];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属说明];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属说明];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属说明];

5. [其他约定事项说明]。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数]页,一式[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数]份,买受人[份数]份,[其他持有方及份数说明]。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开发商盖章] 买受人(签章):[购房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范本仅为示例,实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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