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
我是做居间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我们这种情况适用的税率是多少。不知道是按什么标准来征收的,也不了解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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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居间服务这两个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简单来说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居间服务呢,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通俗来讲,就像是中间人帮忙牵线搭桥促成交易,然后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所以,居间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通常适用上述政策,也就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是基于增值税来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这些附加税费会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来计算缴纳。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这对于很多业务量不是特别大的居间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即便超过这个标准,按照上述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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