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成都买房常见的开发商优惠陷阱有哪些?

我打算在成都买房,最近看到很多开发商都推出了各种优惠活动。但又担心这些优惠背后有陷阱,不知道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我希望了解清楚,避免自己在购房过程中遭受损失,所以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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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陷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成都买房时,开发商推出的优惠活动往往很诱人,但其中可能暗藏陷阱。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优惠陷阱。 首先是虚假折扣陷阱。开发商可能先提高房屋原价,再以大幅折扣吸引购房者。比如原本房屋价值 200 万,开发商将价格标为 250 万,然后打出八折优惠,看似优惠力度很大,但实际上购房者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虚假标价再打折的行为就属于价格欺诈,购房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定金陷阱。开发商会以“定金可退还”等承诺吸引购房者缴纳定金。然而,一旦购房者后期因为某些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开发商就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缴纳定金前,一定要明确定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 再者是赠送面积陷阱。开发商宣传赠送面积,但可能存在赠送面积无法写入合同、没有产权、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比如赠送的阳台可能是违建部分,后期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从法律角度看,只有写入合同的面积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没有在合同中明确体现,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还有内部认购陷阱。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内部认购的方式让购房者缴纳认购金,并承诺给予一定的优惠。但这种内部认购是存在风险的,因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认购金。 最后是配套设施陷阱。开发商宣传小区周边会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商场、医院等,但实际交房后却未能兑现承诺。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配套设施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开发商未履行,购房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的优惠活动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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