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别人车赔偿没谈妥起诉的诉讼费该怎么办?
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就赔偿问题和对方一直没谈拢,打算起诉解决。就是不太清楚起诉产生的诉讼费该咋处理,是我先付还是对方付,最后到底咋算这个诉讼费,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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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撞了别人车赔偿没谈妥而起诉,关于诉讼费有以下情况。 首先,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在这种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中,诉讼费包含案件受理费等。 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金额越高比例不同。比如,若索赔金额是15万元,1万元需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元)按2.5%交纳即90000×2.5% = 2250元,10万到15万部分(5万元)按2%交纳即50000×2% = 1000元,总共需交案件受理费50 + 2250 + 1000 = 3300元。 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在起诉时,诉讼费由原告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费用后会给原告出具凭证。判决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要是缴纳费用的是胜诉方,胜诉方可以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不过,有时法院也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例如双方都有一定责任,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就会酌情判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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