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负债中常见的做假账方法有哪些?


在探讨流动负债中常见的做假账方法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流动负债的概念。流动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像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都属于流动负债。它反映了企业短期内的偿债压力和资金的流动性情况。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分析流动负债中常见的做假账方法。 首先是隐瞒债务。有些企业为了让财务报表看起来更健康,会故意隐瞒一部分流动负债。例如,企业已经发生了一笔应付账款,但却不记录在账上。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规定。该法要求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隐瞒债务会使企业的负债情况被低估,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 其次是虚增债务。与隐瞒债务相反,企业有时会虚增流动负债。比如,企业虚构一笔应付账款,增加负债金额。企业这么做可能是为了调节利润,通过增加成本来减少当期利润,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实际的经营情况如实申报纳税。虚增债务导致利润减少,进而少缴纳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再者是利用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有些企业将一些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挂在账上,不进行处理。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不这样处理,可能是为了调节利润,或者是想隐瞒一些真实的财务情况。这同样违背了《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处理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已经确定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另外,在应付职工薪酬方面也可能存在做假账的情况。企业可能会虚报员工人数,或者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比如,企业实际只有100名员工,但在账上记录了120名员工的薪酬。这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也影响了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虚报员工人数和多计提薪酬属于虚假的财务行为。 最后,在短期借款方面,企业可能会不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且不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借款的利息和还款情况。《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企业不按规定记录短期借款的相关情况,会使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债务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总之,流动负债中的这些做假账方法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的利益。企业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