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最常见的纠纷有哪些以及解决办法是什么?


在购房过程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是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问题是购房者经常遇到的麻烦,比如墙体裂缝、房屋漏水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要求。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其次是面积误差纠纷。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存在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再者是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如果逾期交房时间过长,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还可以解除合同。 然后是定金纠纷。购房者在购房时可能会支付定金,但之后可能因各种原因不想购买了,此时定金的退还就成了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后是产权纠纷。房屋产权不清晰,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仔细核查房屋产权情况,若发现房屋存在产权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解决。若因产权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当遇到购房纠纷时,购房者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