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常见问题?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新的财产争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问题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如下: 一是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只分割了房产、存款,却遗漏了股票等其他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是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例如协议约定一方应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但却迟迟不支付,另一方有权起诉。 三是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不过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要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四是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如下: 一是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其次是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的理解。这里的财产不仅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积极财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也包括消极财产即债务。而且不仅是实际存在的财产,还包括财产权益,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某公司享有的股权等。 另外,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也很重要。 一是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一方收入低就少分财产。 二是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考虑到目前我国妇女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差距,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妇女和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利益。 三是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有过错并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相关概念: 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规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判的离婚方式。 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