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行政许可,通俗来讲,就是政府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下面为你介绍行政许可的常见类型。 第一类是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类型。它主要是对申请人行使自由权利法定条件的审查和准许,其目的在于防止危险、保障安全。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企业工商登记,就是一种普通许可。企业要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就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获得营业执照,从而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普通许可大多就适用于这类事项。 第二类是特许。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例如,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就是典型的特许。国家拥有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企业要开采矿产,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获得许可,这是因为矿产资源是有限的,需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行政许可法》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三类是认可。认可是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主要适用于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资格、医师资格等。获得这些资格,需要经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来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类是核准。核准是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比如,消防验收、电梯安装的检测等。这些事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五类是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例如,企业法人登记、婚姻登记等。通过登记,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