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我自己开的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现在债主们都找上门来,我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我想知道公司破产后,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解决,是我个人要承担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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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破产时,债务的处理是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办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并且资产也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公司破产后债务的处理,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处理。第二步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第三步是进行债务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已经按照规定足额出资,一般不需要用个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但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股东就可能需要在其违法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总之,公司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果您遇到了公司破产债务处理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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