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状况很不好,感觉快撑不下去了,可能要面临破产。我想了解下公司破产清算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每一步该怎么做,需要注意些什么,免得自己到时候手忙脚乱,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指的是当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分配,以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这一程序能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让市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首先是破产申请与受理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接着是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像是公司破产清算的“大管家”,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其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然后进入债权申报阶段。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之后是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是破产程序中表达债权人意志的重要机构。其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再就是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是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