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被车撞且对方全责,公司需要赔偿吗?
我上班路上被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不需要对我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希望能弄清楚公司在这件事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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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从工伤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工伤保险赔偿角度分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此次事故对方负全责,所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要是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因为对方负事故全责,所以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复的赔偿项目,比如医疗费,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一般不再重复支付。但像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有特定性质的赔偿项目,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可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相应赔偿。 综上所述,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且对方全责时,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在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协助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理赔;若未缴纳,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员工还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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